11月4日晚,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院黄速建老师做客由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社会创业专业委员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联合主办,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社会创业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三期社创大讲坛。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社会创业专委会主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创业学院执行副院长、中国社会创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志阳教授主持本次讲座,来自全国300多位师生在线共同聆听。
黄速建老师以“更高水平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主题,首先介绍了改革必要性。黄老师从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两方面揭示了在中国背景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独特性。

随后,黄老师提出了更高水平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9个标准,并结合以往国企混改实践中存在的12个主要问题,提出了以公平竞争为核心的7个可能路径。

最后,黄老师指出2022年是国有企业三年行动方案的收官之年,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推进、生产力在发展、技术经济环境在变化、经济发展范式在变革、国有企业的使命更为重大、市场竞争更为激烈,“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如何进一步推进、重点方向和基本思路仍需要进一步研究与探讨。

在互动交流环节中,与会人员积极提问,黄老师也耐心解答了观众所提出的问题。
Q:今天的国有企业,既要实现它的社会目标,同时又要实现它的经济目标,那么能否把今天的国有企业当作社会企业对待?
A:国有企业当然是社会企业,但是同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讲的社会企业又不太一样。国有企业的社会目标与我们所讲的企业社会责任或者社会企业的社会目标有不同含义。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国有企业有着双重的目标,即盈利性的经济目标和非盈利性的社会目标。各类国有企业都有着其要求不同、表现各异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公益类国有企业的经济目标不是盈利,而是提高公共产品生产和服务的效率,尽可能地降低成本,以更少的投入、更低的亏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其社会目标则是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一类国有企业的经济目标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以更低的成本获取更多的利润,其社会目标是通过纳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国有企业整体、为国家实现非盈利性社会目标提供经济支持;商业二类国有企业的经济目标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获取合理的商业回报,其社会目标是服务国家宏观调控、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完成特殊任务,同时通过纳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国有企业整体、为国家实现非盈利性社会目标提供经济支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类别的国有企业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都要服务国家战略,主动履行作为企业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实现非盈利性社会目标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更大范围、更长期间内国家、公众的大经济目标。商业一类国有企业、商业二类国有企业盈利性经济目标的实现,公益类国有企业提效率的经济目标实现,不仅服务于更大范围、更长期间的经济目标的实现,也服务于更大范围、更长期间的社会目标的实现。实现国民福利的最大化是实现国有企业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的目的。
Q:混改的内生动力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两端有哪些具体表现?
A: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初期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企业是第一行动集团,政府是第二行动集团。当混合所有制成为一种改革的有意设计之后,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相当程度上成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过程与结果。
非上市形式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力主要是企业外部政策推动,无论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对于混改的内生动力并不足。对于混改以后失去行政级别、行政身份和行政化权力的担心,对于混改后失去国有独资企业显性和隐性的体制性、制度性优势的担心,对于万一混改不成功、职工可能有不同意见以及混改过程中可能会被扣上国有资产流失帽子等各种风险的担心,使得一些国有企业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力不足;对于参与国有企业混改过程中可能的权益受侵犯、估值不准确造成资产流失的担心,对于在混改企业公司治理中没有话语权或话语权过低、“陪国有企业玩”等的担心,同时许多领域对于非国有资本而言还或多或少、或显性或隐性地存在着进入障碍,造成非国有资本对于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缺乏信心与动力。


